公告日期:2023-04-25
上海俊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俊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俊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 1 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组织管理机构
第八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机制,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九条 同时满足以下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一)单一项目运用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其中购买股票、期货、债券、基金和委托理财等风险投资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二)最近 12 个月内对外投资运用资金总额累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其中购买股票、期货、债券、基金和委托理财等风险投资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第十条 超出本制度第九条所述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应当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未达到本制度第九条所述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十一条 总经理为公司投资评审小组组长,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和归口部门,参与研究、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审议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对外的基本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性投资、股权投资、租赁、产权交易、资产重组等项目负责进行预选、策划、论证、筹备;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协同相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
第一节 短期投资
第十四条 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对随机投资建议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
(三)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五条 财务部负责按照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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