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06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8980 证券简称:智高文创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东智高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5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智高文化创意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有限公司
梁佛江 董监高 董事长
钱雯华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截止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9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止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
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
梁佛江作为公司董事长,钱雯华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梁佛江、钱雯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3 号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智高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