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8
证券简称: 恒驱电机 证券代码: 838997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Hengdrive Electric Co., Ltd.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大道 71-1 号 A 栋 3-4 层、71-7 号 F 栋 7 层)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开发行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公开发行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发行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公开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机构、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公开发行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16,283,333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
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
定价方式 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并发行,最终定
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
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 -
预计发行日期 -
发行后总股本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说明书签署日期 -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公开发行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责任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公开发行说明书“第 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二、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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