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30
公告编号:2021-088
证券代码:838997 证券简称:恒驱电机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 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和 2020 年 3 月 3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恒驱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2020 年 4 月 7 日,公
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822 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
3,150,000 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4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311 号验证。
根据公司 2020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8,750,000.00
2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 7,000,000.00
公告编号:2021-088
合计 15,750,000.00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议案。2020
年 7 月 28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13,750,000.00
2 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 2,000,000.00
合计 15,75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
2020 年 2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情况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管
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由交通银行为公司提供上述募集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的账号为443066371013000910295。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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