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30
2021-093
证券代码:838997 证券简称:恒驱电机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内控制度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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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及相关实施细则中公司层面控制所涉及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职业道德与专业胜任能力、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项流程;
(2)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的资金、投资、采购、销售、存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研发、关联方交易等各类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5%
②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 1%≤错报<税前利润的 5%
③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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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纪检审计法律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5%
②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 1%≤错报<税前利润的 5%
③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②“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
③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⑤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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