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6
珠海华成电力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第二次修订稿)
住所:珠海高新区创新海岸科技六路 27 号
主办券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2024 年 1 月 16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10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22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22
五、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25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27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31
八、 有关声明 ...... 33
九、 备查文件 ...... 38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华成电力 指 珠海华成电力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珠海华成电力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
华成新能源 指 珠海华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华成建设 指 珠海华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恒海综合能源 指 珠海市恒海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会 指 珠海华成电力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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