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21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9034 证券简称:优优新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优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优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求,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
案 , 相 应 内 容 已 在 全 国 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告,该等议案有待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贵学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
公告编号:2021-003
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且该等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取得该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即 1 元/股。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7 个转让日
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21-003
(四)争议解决机制
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信息如下:
联系人:徐贵雪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王富村振兴路南侧
电话:0539-2110096
四、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实施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优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1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