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1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9034 证券简称:优优新材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优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优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5695418496U
承诺主体名称 徐贵学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有效期届满之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徐贵学
公告编号:2021-005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优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新材”或“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2021 年 1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徐贵学先生针对所有异议股东承诺:本人或本人授权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以妥善解决异议股东诉求,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
回购相对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2)未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投同意票;(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提交书面回购申请;(4)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且该情形尚未终结;(5)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上述条件的异议股东的身份将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以后确定。
2、回购请求方式:
回购相对人需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7个转让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书面回购申请需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王富村振兴路南侧,联系人:徐贵雪,联系电话:(0539)2110096。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该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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