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839036 证券简称:珠海鸿瑞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智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64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18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1 名股权激励对象提前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披露的《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4-05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4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1 名股权激励对象提前离职,公司拟回
购注销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回购注销将引起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同时,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且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考虑,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综上,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4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规,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考虑,公司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自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刘阿苹女士、谢春璞先生、刘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已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其他制度规则中涉及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条款同步取消施行,并相应修改相关制度。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0,646,6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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