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839036 证券简称:珠海鸿瑞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智勇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提前 3 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短信、即时通讯或即时通讯群组等方式通知。情况紧急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豁免通知时限。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正式任命,为尽快恢复公司各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转,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本
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正式任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选举刘智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刘智勇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占小斌先生、刘芝秀女士、黄凤萍女士自公司成立至今对公司发展所做
的重要贡献,公司拟聘任占小斌先生、刘芝秀女士、黄凤萍女士为公司名誉董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名誉董事不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享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聘任陈良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陈良汉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聘任陈敏超先生、杨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陈敏超先生、杨震先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2.议案表决结果:
分项一:聘任陈敏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分项二:聘任杨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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