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0
证券代码:839056 证券简称:轶德医疗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布局的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聚明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杭州聚明”)拟引进新投资者上海聚明合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明合创”)以货币资金投资杭州聚明 530 万元,均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杭州聚明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 万元增加至 3530 万元。具体情况以各方签署的增资协议约定为准(在上述增资范围内,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上海聚明合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陶燕萍女士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聚明约 85%股权,杭州聚明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控制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改变。
杭州聚明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名称 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轶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84.99%
2 上海聚明合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30.00 15.01%
合计 3,530.00 100%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为: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
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上述规则,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计算过程如下:
一、资产总额指标 金额(元)/比例(%)
杭州聚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① 14,643,379.96
杭州聚明 15.01%股权的资产总额账面价值② 2,197,971.33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③ 62,118,950.41
占比=②/③ 3.54
二、净资产指标 金额(元)/比例(%)
杭州聚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① 9,219,315.32
杭州聚明 15.01%股权的净资产账面价值② 1,383,819.23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③ 53,857,629.98
占比=②/③ 2.57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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