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839058 证券简称:迅美节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甘肃迅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甘肃迅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对 2022年度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3-027
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相关事项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甘肃迅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甘肃迅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鹏盛 A 核字[2023]00029 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相关事项进行更正。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对 2022年度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公告编号:2023-027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51,319,135.80 85.48 51,319,221.28 0.0002%
负债合计 37,080,581.16 -200,000.00 36,880,581.16 -0.54%
未分配利润 -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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