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0
关于对浙江久源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关于对浙江久源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众会字(2023)第 03383 号
浙江久源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久源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众会字(2023)第 03380 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久源林业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二关于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相关的判断及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关于公司的 2023 年度经营计划。但鉴于久源林业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所有者权益已为负数,可能导致对久源林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
(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
(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详细依据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并未发生任何实质性的经营活动,但对于 2023 年度资金缺口的应
对措施及经营计划公司都进行了充分披露且相关计划和措施有一定的可实现性。
基于上述判断,我们只是对该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重大疑虑。
四、涉及事项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五、编制基础和本专项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专项说明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编制,仅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浙江久源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核之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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