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0
公告编号:2023-056
证券代码:839080 证券简称:宜净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收到公司股东刘彩
仙、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西藏金茂经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刘彩仙与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金茂经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方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股份共计 3,600,600 股,占公司股本5.51%转让给刘彩仙;转让方西藏金茂经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股份共计3,600,600 股,占公司股本 5.51%转让给刘彩仙。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前,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600,600 股,占公司股本 5.51%,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刘彩仙转让的股份共计 3,600,600 股,占公司股本 5.51%。本次特定事项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前,西藏金茂经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00,600 股,占公司股本 5.51%,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西藏金茂经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刘彩仙转让的股份共计 3,600,600 股,占公司股本5.51%。本次特定事项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西藏金茂经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前,刘彩仙持有公司股份 291,669 股,占公司股本0.4463%,股份性质全部为限售股。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金茂经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刘彩仙转让的股份共计 7,201,200 股,占公司股本 11.02%。本次特定事项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刘彩仙持有公司股份 7,492,869股,占公司股本 11.4663%。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已达到权益变动披露标准,需要披露权益变动报告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公告编号:2023-057)和《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公告编号:2023-058)。
本次股权转让拟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后由转让各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刘彩仙与江苏金茂环保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刘彩仙与西藏金茂经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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