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839080 证券简称:宜净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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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宜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
出决议; 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作出决议; 市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一)修改本章程;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作出决议; 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十五)审议批准增加资本所筹资金用 (十五)审议批准增加资本所筹资金用
途事项; 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十七)审议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交易;或者涉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交易;或者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 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交易;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交易;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十八)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 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
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 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
上的交易; 上的交易;
(十九)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对 (十九)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计净利润(或亏损值)的 10%以上,或
(二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绝对金额超过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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