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2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9092 证券简称:中导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收到仲裁裁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仲裁裁决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股东 3i Systems Corporation(3i 公司)收到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关于 HKIAC/A19056 案件的最终裁决。该仲裁案中,3i 公司为
被申请人,公司股东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为申请人。2021 年 1 月 25 日,仲裁
庭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36,930,000 元,收购申请人所持有的
中导光电公司的全部股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人民币 36,930,000 元为基
数,按日千分之零点五利率计算所得的金额。违约金的起算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为止;
(三)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支出的律师费1,620,000元人民币、申请人主张的差旅费 4,072 元人民币、北仲开庭费用 14,500 元、仲裁管理费和
仲裁庭费用 578,491.6 港币;
(四)裁决被申请人收到本案裁决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完成办理将其持
有的中导光电 8.576%股权质押给申请人的手续。
(五)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和费用请求。
(六)驳回被申请人的费用请求。
上述裁决应支付的所有款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做出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完毕。
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公告编号:2021-004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 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是公司控股股东与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公司各项业务仍持续开展,本次仲裁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跟进与关注仲裁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是公司控股股东与申请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3i 公司对裁决不服,拟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本次仲裁涉及控股股东的股份,涉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若控股股东没有资金能力履行裁决,申请人可能会申请法律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仲裁事件,保持与公司股东 3i 公司的密切沟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 备查文件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案件编号:HKIAC/A19056)最终裁决。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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