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5
证券代码:839092 证券简称:中导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
项的规定》>等业务规则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8]1220 号)等相关规定,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
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 年 5 月 25 日,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
版)>的议案》, 并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网站公告《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非公
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公告编号:2017-017)及《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
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网站公
告《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发行对象为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优先股
股份数 22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 22,000,000 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2017 年 8 月 16 日,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华验字(2017)第 5628 号《中导光电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7 月 21 日止验资报告》,对本次优先股发行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017 年 11 月 2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关于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697
号),确认公司本次发行优先股 220,000 股,其中限售 220,000 股,不予限售 0
股。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股
份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已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完成股份初始登记,已登记股
份总量为 22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2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0 股。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LTPS-TFT LCD(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
晶显示)自动光学检测设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和高端平板显示检测系列设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二、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及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
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
召开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目前上述制度执行良好。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情况
公司与主办券商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
户名: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市高新支行
账户号码:44650101040012782
公司此次股票发行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发行业务细则
(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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