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02
公告编号:2020-025
证券代码:839092 证券简称:中导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先股回售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优先股,发行对象为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优先股股份数 220,000 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 2200 万元。新增定向发行优先股股份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优先股的证券简称为:中导优 1,证券代码:820013。
二、 回售条件
根据《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版)》和公司与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之认购协议》,本次优先股限售期限自本次优先股发行正式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备案函并完成优先股股份
登记之日起算,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止。优先股股东有权自限售期满之日,要求公司
按照本次发行所登记的股数一次性全部或部分赎回其所持有的优先股股票。本次发行优先股赎回期及回售期为限售期满之日起,至全部赎回或回售之日止。
三、 回售安排
公司目前正在和优先股股东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沟通回售安排事宜。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沟通的进展情况。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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