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5
证券代码:839092 证券简称:中导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11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092 中导光电 2020 年 12 月 7 日
优先股 820013 中导优 1 2020 年 12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肇庆国家高新区北江大道 20 号之一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股份的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优先股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根据《优先股认购协议》之约定,与肇庆大旺
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优先股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赎回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 10 万股优先股股份。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优先股赎回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赎回优先股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优先股赎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优先股赎回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与优先股权利人签署相关协议;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备案优先股赎回等
事宜;
(3)向优先股权利人支付赎回价款;
(4)办理优先股的注销登记。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本次优先股赎回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持股凭证、股东账户
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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