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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5 16:32:26 股吧网页版
中导光电: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25



公告编号:2020-037

证券代码:839092 证券简称:中导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城发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签署了《关于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之认购协议》(以下简称“《优先股认购协议》”),大旺城发认购

公司发行的 22 万股优先股(以下简称“中导优 1”),每股票面金额为 100.00

元。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正式取得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就本次优先股发行

出具的备案函并完成了优先股股份登记。

根据《优先股认购协议》约定,本次优先股限售期限自本次优先股发行正式

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备案函并完成优先股股份登记之日起算,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止。因此,上述优先股的限售期已届满。公司对前述发行的优先股拥有

赎回权,优先股股东对前述发行的优先股拥有回售权。

经公司与城发公司友好协商,公司拟赎回部分优先股。公司与城发公司签署

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之认购协议

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优先股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优先股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公司拟赎回向城发公司已定向发行的 10 万股优先股

股份,同时,自 2020 年 5 月 31 日限售期届满之日起至全部优先股赎回并注销之

日止的期间,所有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仍为 1.00%。

二、 本次赎回优先股基本情况

(1)证券简称:中导优 1

公告编号:2020-037

(2)证券代码:820013

(3)赎回数量:100,000 股

(4)本金:10,000,000.00 元

(5)孳息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完成了 2017 年度递延支付的优先股股息和 2018

年度优先股股股息派发,发放金额按照中导优 1 票面股息率 1.00%计算,每 10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10.958904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241,095.89 元(含税)。

2020 年 6 月 1 日完成了 2019 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发放金额按照中导优 1 票面

股息率 1.00%计算,每 1 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1.000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

人民币 220,000.00 元(含税)。截至目前不存在尚未支付所欠股息的情形。

(6)股息:

本次赎回优先股的计息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

股息=2020 年年度股息+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股息

=10,000,000.00*1.00%+10,000,000.00*1.00%*20/365

=100,000.00+5,479.45=105,479.45 元

(7)赎回总价款:本次赎回本金+股息

=10,000,000.00+105,479.45=10,105,479.45 元

(8)赎回价格(含息、元/股):总价款/赎回数量

= 10,105,479.45/100,000=101.05 元/股

(9)付款方式: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支付

(10)付款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部

分优先股股份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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