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4
证券代码:839092 证券简称:中导光电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9),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披露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关于议案表决结果表述错误,现予以更正,内容以楷体加粗标明。
一、 更正前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2,370,7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根据《优先股认购协议》之约定,与肇庆大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优先股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赎回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 10 万股优先股股份。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2,370,7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优先股赎回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本次赎回优先股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优先股赎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优先股赎回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与优先股权利人签署相关协议;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备案优先股赎回等事
宜;
(3)向优先股权利人支付赎回价款;
(4)办理优先股的注销登记。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本次优先股赎回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更正后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赎回部分优先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52,370,7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优先股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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