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8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9099 证券简称:道博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盘锦道博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23 日以电话及短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关大毅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王玉辉因在北京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公告编号:2024-015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盘锦道博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人民币的质押贷款,以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签订的《特种油开发公司脱硫点维护运行项目框架协
议》、《特种油开发公司次生气无害化处理项目框架协议》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已发生的脱硫点运行维护、伴生气分离、二氧化碳回注工作量应收款质押给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办理贷款提供保证的反担保质押物,贷款期限为 1 年,由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上述贷款的具体金额、利息、期限以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正式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开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5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盘锦道博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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