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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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账户解冻
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许桂芹民事诉讼案件纠纷,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目前该部分银行账户已经全部解冻。
二、被解冻账户信息
1、 账户性质:基本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原被冻结金额:920,657.51元
2、 账户性质:一般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
原被冻结金额:248,925.84元
3、 账户性质:一般户
开户行:上海银行
原被冻结金额:45.86元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上诉银行账户冻结事由是由于许桂芹与被告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志国发生民间借贷纠纷。申请人许桂芹于2022年2月15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481,460.10元(申请冻结额)。
四、解冻原因
2023年5月26日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赛若福公司、林志国、许桂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志国共同向许桂芹归还借款300万元,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第一期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755,000元(包括一审保全费5,000 元);许桂芹应于收到第一笔还款755,000元后5日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解除对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志国名下银行账户采取的保全措施。
第二期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林志国银行账户实际解封的3日内支付25万元;
第三期自实际解封之日的当月月底前支付25万元;剩余款项应于第三期后按月支付,每月支付25万元直至300万元付清为止;
上诉借款归还事项公司法人代表林志国承诺,由其本人全部归还,公司方面也会督促林志国尽快完成调解协议特此公告。截止到2023年7月3日,林志国已归还第一期755,000元,对方也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申请解冻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五、本次公司与许桂芹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仍在继续履行中,目前被冻结的账户已全部解冻,本次银行账户被解冻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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