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4
证券代码:839109 证券简称:赛若福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上海赛若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
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 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
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 对于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
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 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 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 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适用本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 适用本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 东大会审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
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履 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履
行相应审议程序。 行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本条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
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为计算数
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
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
(三)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
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
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以上的交易。
对于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
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
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
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
适用本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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