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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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福建圣力智能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力智能、
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片
仓山园百花洲路 9—21、22。
张春敏,公司董事长。
许挺挺,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圣力智能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 2 -2021 年 10 月至 12 月,圣力智能子公司中机圣力(福建)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圣力(越南)特钢有限公司采购钢
坯、线材,采购金额折合人民币 88,625,393.08 元,占圣力智能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07%。圣力智能在上述事项发生
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12 月 17 日补充
审议并披露。
圣力智能未及时审议及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违反了《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7 月 30 日发
布)第一百零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第一百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
四十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
和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张春敏、董事会秘书许挺挺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
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
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圣力智能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 3 -诚信档案。
给予张春敏、许挺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
圣力智能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
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全国股转公司
2022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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