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5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9113 证券简称:思存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2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2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1 月 29 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受理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思存科技”“公司”或“原告”)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吉视传媒”或“被告)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达成
《民事调解书》((2024)鄂 0802 民初 526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非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2、 被告
公告编号:2024-020
姓名或名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褚春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因经营需要,向原告采购“GPON 家庭综合网关”商品,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2022 年 12 月 5 日、2023 年 2 月 1 日与原告签订了三份《家庭
综合网关设备采购合同》。原告依据合同及被告的通知,共计向被告供货“家
庭网关”设备 17 万台,货物价值 35,104,900 元。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货款结算方式为分期结算,即:每批次货物全部到货 后,被告向原告支付本批次货款的 30%,到货 6 个月后,向原告支付本批次货
款的 60%,到货 1 年后,向原告支付本批次货款的 10%。合同还约定:被告未
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付款义务,每延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部分金额的 0.5‰赔 偿乙方。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被告并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向原告支付货款,截
至 2024 年 1 月被告共向原告付款 10,631,488 元。被告的行为已经违约,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因被告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超过了全部货款的五分之一,原
告于 2023 年 8 月书面向被告催告,被告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全部到期价款的
支付义务,故原告可以请求被告支付全部价款。原告同时向荆门市东宝区人民 法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告银行存款 2,800 万元或查封被申请人 等值财产。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24,473,412.00 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逾期付款违约金
2,366,644.16 元;另按 24,473,412 元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 2024 年 1 月
20 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0
(一)调解情况
思存科技起诉后, 2024 年 3 月 8 日吉视传媒向原告思存科技支付货款
17,000,000.00 元。
2024 年 3 月 14 日,经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庭前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确认被告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欠付原告湖北思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货款本金 7,473,412 元,被告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前全部付清;
2、若被告按上述约定履行完毕,则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若被告未按照
上述约定履行,则被告仍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逾期付款违约金 2,366,644.16 元,另以未支付货款为基数按 2024 年 1 月公
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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