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9130 证券简称:朗圣实验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湖南朗圣实验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
朗圣实验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湖南朗圣实验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朗圣实验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子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下同)的对外股权投资和股权处置行为,促进公司资源的整体优化配置,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湖南朗圣实验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对外投资(或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和子公司为实现
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战略,达到获取长期收益目的,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对境内外其他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包括发起投资、追加投资、收购兼并和合资合作项目等。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股权处置是指公司和子公司对其长期投资的处置;包括
股权转让、股权清算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需遵守的原则:
(一)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二)有利于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
(三)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章 对外投资方向
第五条 对外投资的方向:
(一)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二)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三)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公司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四)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第三章 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为对外投资主体。公司及子公司作为依据《公司法》
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第七条 无论是以公司为主体的投资项目,还是以子公司为主体的投资项目,
均根据投资金额及授权范围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其中,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还应在取得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再根据其章程的规定报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或股权处置属于关联交易的,其审议权限与程序按公
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公司的对外投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合法程序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授权的除外。
第十条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500万的。
公司实行分级决策的投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500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上述交易时,应当对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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