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2
公告编号:2022-030
证券代码:839131 证券简称:艾叶文化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九十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第九十七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 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因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增加董事会、监事会人数,拟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2-030
三、备查文件
《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艾叶文化艺术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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