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28
公告编号:2022-004
证券代码:839153 证券简称:希尔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 第四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
镇柴场路 8 号;邮政编码:215101。 镇姑苏路 218 号 5 幢。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 证 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 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 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
安排。
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
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
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
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
公告编号:2022-004
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
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
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
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
进行赔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柴场路 8 号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姑苏路 218 号 5 幢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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