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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28 15:35:56 股吧网页版
希尔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8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39153 证券简称:希尔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2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玉才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柴场路 8 号

公告编号:2022-002

现变更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姑苏路 218 号 5 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第四条原为: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柴场路 8 号;邮政编
码:215101。

现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姑苏路 218 号 5 幢。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原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 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修改为: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
解决、提交 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

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2-002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预计 2022 年度需要向关联方苏州市新锦龙机电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总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吴有有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定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不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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