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17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839153 证券简称:希尔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玉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283,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2-00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柴场路 8 号
现变更为: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姑苏路 218 号 5 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283,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第四条原为: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柴场路 8 号;邮政编
码:215101。
现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姑苏路 218 号 5 幢。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二条原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 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修改为: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
解决、提交 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
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3,283,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署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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