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9
公告编号:2023-010
证券代码:839153 证券简称:希尔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上午 9:00 开始。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3-010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153 希尔孚 2023 年 5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苏小兵、郑蕾律师
(七)会议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姑苏路 218 号 5 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作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结合 2022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 2022 年度的主要经营状况,公司拟定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告编号:2023-010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
(六)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基于战略发展考虑,暂不分配 2022 年度利润。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 9:00-15:00
(三)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姑苏路 218 号 5 幢,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
四、其他
(一)会 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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