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7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9153 证券简称:希尔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玉才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3,283,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15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
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吴证券”)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东吴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3,283,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苏州市希尔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3,283,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公告编号:2023-01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
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请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双方拟就前述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3,283,0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更换公司持续督导
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相关文件及其他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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