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9164 证券简称:兴华设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签署了《关于南京兴
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
“江苏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兴业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江苏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辅导备案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14 日,辅导机构为兴业证券。
(四) 终止或撤回辅导备案
因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及资本市场运作规划,经与兴业证券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辅导协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与兴业证券签署了《关于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
公告编号:2024-024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
导协议的终止协议》。兴业证券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向江苏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
的申请资料,江苏证监局于 2024 年 8 月 8 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的终止协议》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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