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9164 证券简称:兴华设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半年度报告模板》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规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兴华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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