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融创富(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与泰融创富(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泰富”或“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5月 17 日起解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安信证券在 ST 泰富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期间继续协助 ST 泰富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安信证券通过日常业务办理,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 是
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泰融创富(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泰富”或“公司”)因无力
承担审计费用,未开展审计相关工作,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起被停牌。目前,公司尚未开
展审计工作,预计不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之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 第(三)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
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安信证券提示
鉴于预计 ST 泰富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前不能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安信证券提醒广大投资者:
ST 泰富存在因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股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安信证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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