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1
第三章股份......2
第一节股份发行......2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股份转让......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股东......5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9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0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1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4
第五章董事会......18
第一节董事......18
第二节董事会......21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25
第七章监事会......26
第一节监事......26
第二节监事会......27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29
第二节内部审计......29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0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30
第一节概述......30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31
第十章通知与公告......32
第一节通知......32
第二节公告......33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3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4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35
第十三章附则......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广州市森锐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州市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82 号 C2
区 503。其他经营场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1503 号二栋 601 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535,786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
实行先进的科学管理,适应市场需要,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环境应急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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