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2
证券代码:839185 证券简称:默乐生物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默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江苏默乐生物科技股份 第一条:为维护江苏默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定本章程。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十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合并; 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其股份的。 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股份的活动。公司因第一款第(一)项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一款 股份的活动。公司因第(一)项至第(三)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一款规定收购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
(三)项、第(五)项规定收购的本公
司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四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 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接向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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