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3
公告编号:2020-045
证券代码:839191 证券简称:宏良皮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其他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股转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股转公司予以受理,正处于反馈回复 阶段,预计公司不能按相关规定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向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的申请材 料。股转公司予以受理。目前,正处于反馈回复阶段。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0-045
公司对不能如期披露定期报告表示歉意,并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 风险提示
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李亚霖 0931-8827311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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