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7
公告编号:2020-047
证券代码:839191 证券简称:宏良皮业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李臣持有公司股份1330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5.64%。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 年8月9日起至2021 年7月31日止。
公司股东李臣持有公司股份2168.58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9.19%。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 年12月11日起至2021 年12月10日止。
公司股东李臣持有公司股份2400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0.16%。
该司法冻结期限为2020 年9 月30 日起至2023 年9月29 日止。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股东李臣先生因合同纠纷分别被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冻结1330万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168.58万股、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2400万股股权。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公告编号:2020-047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司法冻结是否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尚不明确。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李臣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53,795,130、22.78%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2018)甘75执4号执一及相关信息截图
2、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民初59871号及相关信息截图
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4执581号及相关信息截图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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