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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2 16:12:45 股吧网页版
ST川清: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2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9196 证券简称:ST 川清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

定书及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21 号)、《关于对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燕均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50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丁学芳 董监高 董事长

陈燕均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21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丁学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燕均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丁学芳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陈燕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1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诚恳接受此次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21 号)

《关于对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燕均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5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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