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9203 证券简称:启天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使财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各控股.参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政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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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公司监事会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五条 财务部门机构设置:
1.公司设立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负责和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总会计师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2.公司设置财务部,履行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监督职能,公司所属分.子公司设置财务部门作为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3.财务部部门总监作为会计机构负责人,需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聘用,向总会计师报告工作。
4.公司对下属控股.参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实行垂直统一管理,根据投资公司情况予以委派财务经理,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六条 财务部门职责:
1.制定公司内部财务制度;
2.组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编制会计报表及年度决算报告;
3.筹集.调配.管理资金;
4.编制年度预算.跟进预算执行,考核经营业绩;
5.组织品类核算,分析经营状况,提供决策依据;
6.实施结算管理,管理货款结算,控制财务收支;
7.组织税务管理,协调税务关系,组织申报缴纳各项税款;
8.指导.监控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运作;
9.论证投资项目。
第七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1.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和工作质量;
2.敬业爱岗,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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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办理会计事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4.熟练运用国家会计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核算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
5.保守公司财务及商业秘密,除公司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会
计信息。
第八条 财务会计人员因询私舞弊、重大失职、泄露机密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制度等对其追究刑事、民事责任。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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