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05
证券代码:839203 证券简称:启天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并积极整理、汇总了目前存在的信息,结合公司自身存在和面对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涉诉 14 起,按照信息披露规则要求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涉案金额超过 2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重大诉讼、仲裁。本公司上述涉诉案件金额合计超过 1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1、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0)粤 0307 民初 31140 号)
事实与理由:原告深圳蚂蚁工场科技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 1,018,052.51 元及利息(利息
以人民币 1,018,052.51 元为基数从 2020 年 8 月 18 日按照年利率 11.52%计算至
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2.承担诉讼费用。
案情进展:本案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作出裁定,
被告败诉。一审判决被告不服,准备上诉。
2、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0)粤 1973 民初 18271 号)
事实与理由:原告东莞市富强模具钢材有限公司请求判决被告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支付原告拖欠货款人民币 5,049,172.00 元,并以
此金额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款项付清日止的
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起诉日即 2020 年 9 月 9 日)58,065 元;2.承担本案的案
件诉讼费和保全费。
案情进展:本案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作出裁定:查
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 5,100,000 元的财产(编号:(2020)年粤1973 财保 2797 号)。本案一审正在审理中,暂未收到判决。
3、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0)粤 1973 民初 13710 号)
事实与理由:原告东莞市旭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判决被告广
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解除 2020 年 4 月 1 日签订的编号为
QTS-HC-20200401001、QTS-HC-20200401002《设备买卖合同》;2.退还原告已付
货款 3,830,000 元及违约金 191,500 元;3.支付原告垫付购买配件款 118,000 元
及利息(以 118,000 元为本金,自起诉之日按年 6%标准计算);4.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以上合计 4,139,500 元。
被告不同意解除与原告签订的上述《设备买卖合同》;原因是被告不存在交付设备不齐、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况,原告要求退回货款 3,830,000 元及支付违约金 191,500 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完被告剩余设备款项 430,000 元。
案情进展:本案一审由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在 2020 年 11 月 11 日作出,判
决:①原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货款 430,000 元及违约金(以
420000 元为本金,按每日 0.05%计算,从 2020 年 6 月 8 日起计算至清偿日止,
但所计违约金不得超本金。②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配件款118,000 元及利息(以 118,000 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折借中心公布的同
期限贷市场利率计算,从 2020 年 7 月 6 日计至清偿之日止。③驳回双方其他诉
求。
4、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0)粤 1973 民初 14354 号)
事实与理由:原告东莞市佳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判决被告广东启天自动化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编号:QTS-20200504002)已经解除;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 KN95 口
罩机货款 130 万元、定金 26 万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156 万元为基数,按照 LPR
一年利率计算,从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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