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1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39205 证券简称:盛昌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明强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要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21
为了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未来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运营效率指标,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许昌
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3-02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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