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9205 证券简称:盛昌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明强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6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届满,根据《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现提名胡明强、姜莉、李伟霞、李路艳、苗光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候选人中胡明强、姜莉、李伟霞、李路艳、为连任提名,苗光辉为新任提名。原董事石颜勇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核查,胡明强、姜莉、李伟霞、李路艳、苗光辉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4-02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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