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8
证券代码:839207 证券简称:雅励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林辉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程序。(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聂来兵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龙卓飞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金东柱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聂来兵已于 2024年 2 月 26 日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因公司原董事聂来兵辞职导致董事会人员低于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钟达南为公司新任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长聂来兵已于 2024年 2 月 26 日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董事提名,由林辉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候选人,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提请全体董事选举。
林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总经理聂来兵已于 2024年 2 月 26 日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聘请林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林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根据公司 2022~2023 年度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融资额度预计在 15,000万元的范围内,公司提请子公司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股东配偶自愿无偿为该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及反担保。
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向关联方惠州市布莱美特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全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或销售原材料,预计发生额不超过 4000 万元。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林辉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广东雅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的经营计划,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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