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证券代码:839211 证券简称:海高通信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1、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 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内决策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 (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系与银行签订合同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及结构性
存款)增加公司收益;授权委托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授权投资额度为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低风 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在授权期限内任一 时点持有未到期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
2、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2023 年 7 月 17 日、2023 年 10 月 12
日、2023 年 10 月 18 日、2023 年 10 月 23 日、2024 年 1 月 8 日披露了《委托
理财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各《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16、2023-017、2023-023、2023-024、2023-025、2024-001)。
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七 条, 基础层挂牌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 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购买的未到期产品总额为
5,96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比例的 82.29%,达到《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披露标准。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年
受托方 产品名 产品金额 产品 收益 投资 资金
产品类型 化收益
名称 称 (万元) 期限 类型 方向 来源
率(%)
民 生 银 行 理 聚赢股 2,000.00 2.70% 91 天 浮 动 - 自 有
银行 财产品 票 - 挂 收益 资金
钩沪深
300 指
数结构
性存款
平 安 银 行 理 平安银 1,500.00 2.65% 90 天 浮 动 - 自 有
银行 财产品 行对公 收益 资金
结构性
存款
(100%
保本挂
钩汇
率)
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为到期继续申购买入。
(二)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上述银行具 备良好的信用情况及交易履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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