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9211 证券简称:海高通信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和信审字(2024)第 000463号)。董事会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一、审计报告中所涉事项的具体内容
由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隋田力于 2021 年度涉案,我们对上期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截至本期报告日,涉案状态仍延续,导致上期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并未解决,我们无法判断该事件对本期财务报表和上期比较数据是否存在影响。二、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 董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内容,最大限度的考虑了公司实际控制人隋田力涉案有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二) 公司实际控制人隋田力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所涉案件的侦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截至当前,其被侦查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失联及被调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
公告编号:2024-010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
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失联及被调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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