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9211 证券简称:海高通信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
说明》的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
务报表,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和信审字
(2024)第 00046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由于实际控制人之一隋田力于 2021 年度涉案,我们对上期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截至本期报告日,涉案状态仍延续,导致上期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并未解决,我们无法判断该事件对本期财务报表和上期比较数据是否存在影响。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 监事会本次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 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实际情况。
3、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和处理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2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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