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839213 证券简称:宏基管理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公 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利润分配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系由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四川宏基全过程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南路 69 号 1 幢 4 楼 1-4、
39-41 号,邮政编码:610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6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发挥公司的人才、技术、市场优势,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 理;安全评价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
外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海洋环境服务;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物业服务评 估;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价格鉴证评估;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市政设施管理;财政 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消防技术服务;资产评估;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络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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